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解决我市各监督机构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场送检和实体检测方面执行标准不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材料/设备进场送检和实体检测要求》((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检测要求》),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在建工程未进行建筑设备安装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按《检测要求》送检。
二、在建工程已完成建筑设备安装且尚未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应按《检测要求》进行实体检测。
三、从2014年8月1日起,取得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必须按严格执行《检测要求》。
四、各监督机构应在日常检查及分部资料检查中严格把关。
附件:《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材料/设备进场送检和实体检测要求》.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