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
(2022年9月6日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东莞市地震应急预案》,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部门职责,有力、有序、有效地参与抗震救灾工作,最大努力保障抗震救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东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莞市地震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以及相邻市(区)发生的、对东莞市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地震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统一指挥、统分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工合作、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按照职责和相关预案,以及按照广东省地震局、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2分级响应
按《东莞市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市指挥部指挥长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对较大或一般地震灾害,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启动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东莞市地震局相应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及响应级别标准表
东莞市地震局启动应急响应后,成立局应急指挥部,派员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参与联合值守,贯彻落实广东省地震局应急指挥部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积极参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按应急响应级别,统一领导、指挥地震部门地震应急工作;立即收集震情资料并进行分析处理,密切监视震情发展,结合省地震局会商意见开展地震趋势会商并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及省地震局报告;派出现场工作组,组织恢复现场地震观测设施或布设流动测震设备,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情形势进行研判,并根据地震应急工作需要,向省地震局请求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数据分析工作队伍,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做好地震现场监测与数据分析工作。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根据市响应级别调整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
3组织体系
3.1东莞市地震局应急指挥部
东莞市地震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属科室负责人组成。局属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完成应急工作。
3.1.1东莞市地震局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
指挥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局长
成员:科室负责人
3.2东莞市地震局现场工作组
东莞市地震局现场工作组组长由东莞市地震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业务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3.2.1东莞市地震局现场工作组人员名单: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业务科负责人
成员:业务科监测工作组人员
4响应措施和部署
地震发生后,根据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需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部署:
4.1震情速报、灾情报告、震情趋势判定和烈度评定
业务科负责迅速核实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信息,并按有关规定报告市人民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负责组织开展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广东省地震局和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和需采取应对措施的建议;负责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震情形势进行研判,组织震情会商,协助灾区做好余震防范;负责通过灾区震害调查、强震观测等工作,确定灾区范围、地震烈度分布;负责做好技术和装备、通信装备等保障工作。
4.2紧急救援、流动监测、灾害调查评估和科学考察
现场工作组负责恢复灾区遭破坏的测震、强震和前兆等台站的观测能力,布设流动观测台(网),建立现场监测中心;负责对地震构造环境、发震构造、地表破裂、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进行调查。
4.3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应急保障
办公室负责发布震情、灾情信息,协调安排媒体采访报道,及时应对社会公众各种咨询,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做好平息地震传言的应对工作;负责做好信息传递、应急人员管理等保障工作;负责开展地震应急宣传工作;协助做好技术和装备等保障工作。
4.4参与恢复重建
配合组织抗震设防要求评估、活动断层调查等方面的工作,为灾区跟踪落实恢复重建规划,提供基础资料,提出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结果。
4.5应急响应终止
按原来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机关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对应执行。
5应急保障
5.1人员保障
健全应急人员值班、备班制度,建立东莞市地震局现场应急人员信息档案,健全队伍协调调动机制,确保应急人员震后迅速行动、快速到位。
5.1.1协调调动机制和值班、备勤制度
《东莞市地震局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手册》、《东莞市地震局震情监测应急处置值班工作方案(试行)》。
5.1.2应急人员
日常参与24小时地震监测值班的工作人员全员参与。
5.2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和渠道,确保广东省地震局与东莞市地震局间、地震部门与各部门间、现场与后方应急指挥部间、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间等各方及时、动态、按需掌握应急信息。
5.2.1信息传递制度清单
《东莞市地震局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手册》。
5.2.2日常管理要求及责任人
定期更新镇(街)地震助理员及群测群防人员通讯录、新闻单位联系通讯录,责任科室:办公室。
5.3技术和装备保障
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装备配备并保持良好状态,责任科室:业务科。
5.3.1技术系统及装备清单
应急设备清单:流动测震仪2套、监测车辆1辆等。
个人现场装备10套。
5.3.2日常管理要求及责任人
每半月定期清点,责任科室:业务科;
每天检查设备性能,责任科室:业务科;
每周定期检查车辆性能,责任科室:业务科;
基础资料图件准备,责任科室:业务科;
常用办公设备日常维护,责任科室:办公室。
5.4通信保障
配备卫星、车载、视频等通信装备。
5.4.1通信装备清单:
海事卫星电话1台等。
5.4.2日常管理要求及责任人
每月定期检查设备性能,责任科室:业务科;
检查及保障局办公电话畅通,责任科室:办公室。
6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6.1平息地震谣言
市地震局根据各镇街(园区)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的平息地震谣言处置情况,视情况配合市应急管理局派出专家分析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工作。市地震局协助市应急管理局汇总整理平息地震谣言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
6.2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市地震局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戒备,组织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办公室会同业务科制订本预案,经批准后实施,并报广东省地震局、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实施后,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7.2有关说明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