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行政审批协调科、物业与租赁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协助分管科技信息科,联系局派驻市民服务中心首席审批代表和审批团队,联系松山湖、寮步镇、大朗镇、大岭山镇、常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