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 2019年02月01日至2019年02月27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0166003001
招标编号: SSADLC11909622
建设单位:东莞市大朗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截污主干管网(莞惠路大朗段)恢复工程
工程地址:大朗镇水沙片区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2549026.66元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道总长3217米,管径DN300~DN1500。
发包范围:东莞市截污主干管网(莞惠路大朗段)恢复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沟槽开挖/回填/弃土外运、现有各类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破坏与修复、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各类管道采购/检验(测)和敷设、检查井/截流井、其他拆迁/破除修复、绿化、管线保护及施工围挡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临时(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本款第3.2.5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一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19年03月04日 至 2019年10月12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02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室(12)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7日09时3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12)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8日10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5)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02月01日08时30分至2019年02月27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自行免费下载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周金穗 0769-83016103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美景中路19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马红兵 0769-22652033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七楼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6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10、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000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同类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签发日期在2014年01月01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 11、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朗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电话:0769-83311795,周金穗;地址:东莞市大朗镇。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2652033,马红兵;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3、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22203133;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79号。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
2、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3、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5、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8、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9、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0、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1、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