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9〕1275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结合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备案管理工作。我局将对各企业设施设备备案情况进行动态核查,根据具体情况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并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1日
(经办人:质监站 胡小国,联系电话:23321065。)
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9〕1275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结合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备案管理工作。我局将对各企业设施设备备案情况进行动态核查,根据具体情况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并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1日
(经办人:质监站 胡小国,联系电话:2332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