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房地产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粤建质〔2018〕228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请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相关协会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本地区每一个在建项目及本行业领域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在本地区注册或从事经营生产活动的企业),请各勘察、施工、监理、房地产等相关企业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每一名从业人员。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粤建质〔2018〕228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