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现公平有序竞争与满足实际需求的有机结合,我市自2012年8月1日起根据《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改革试行评标定标分离的通知(东建技〔2012〕59号)》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试行评标定标分离,迄今成效良好,现正式执行,请各单位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改革试行评标定标分离的通知(东建技〔2012〕59号);
2.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项目评定分离程序操作规程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