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建设工程企业:
2008年7月,为促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提请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东府〔2008〕86号)文。5年来,该《规定》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构建行业信用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其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鉴于《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施行期已经届满,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其进行全面修订,以其第四章“企业信用管理”为基础,以我局现行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措施为主要内容,将其主题由原来的综合性管理修改为突出企业信用评价和管理,精减条文数量,并将名称修改为《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范性文件重新印发。
经市法制部门审查同意,现将《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请贯彻执行。
附件: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