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
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建设,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工地管理,提高监督工作效率,落实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根据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相关文件要求,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应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交通工具、质量安全检查仪器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现就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执法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通知如下:
一、足够的办公设备
(一)办公电脑(每两名工作人员至少配1台);
(二)相机(每两名工作人员至少配1台);
(三)摄像机(至少配1台);
(四)录音笔(每两名工作人员至少配1台);
(五)安全帽(每一名工作人员至少配1顶);
(六)日常监督工作需要的其他办公设备。
二、完善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一)建立和健全日常监督执法管理系统
各镇街(园区)应建立与市安监站和市质监站监督综合管理平台连接的计算管理系统,并做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推广使用市安监站和市质监站管理平台的模式,实行移动执法,监督执法信息需及时上传至监督综合管理平台。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应设置有市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的主要参数,如各类监督检查随机派单和处理、对有关单位扣分即时上传、编制各类笔录、起重机械管理、窗口办事(收结业务)、公文流转、工程验收、工程项目信息查询和日常监督执法及项目统计报表等功能。
(二)系统配套设备
1、笔记本电脑(每两名工作人员至少配1台);
2、3G无线路由器(每两名工作人员至少配1台);
3、3G无线上网卡(每两名工作人员至少配1张);
4、移动便携式打印机(每两名工作人员至少配1台);
(三)日常监督工作需要的其他系统和配套设备。
三、必要的安检仪器
(一)扭力扳手(每两名工作人员至少配1把);
(二)卷尺(每两名工作人员至少配1把);
(三)日常监督工作需要的其他安检仪器。
四、必要的质检仪器
(一)回弹仪(至少2套);
(二)钢筋扫描仪(至少2套);
(三)楼板测厚仪(至少2套);
(四)游标卡尺(每两名工作人员至少配1把);
(五)钢化玻璃鉴别器(至少1套);
(六)激光测距仪(每两名工作人员至少配1套)。
五、满足现场执法检查所需的交通工具
应配备足够的监督执法车辆,对无法配备足够监督执法车辆的,应采取相关措施予以解决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执法需要。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