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两建”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行为,我局决定在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监理类招投标活动中实施使用《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的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投标项目编制的招标文件必须统一使用《承诺书》版本。投标人参加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交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投标。
二、本通知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2013年1月8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