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监理企业深入开展诚信经营,规范我市监理市场,鼓励优质诚信监理企业积极参与工程公开招投标,参照《施工企业信用分值投标差异化措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于2013年7月1日起,在监理公开招标的项目中实施监理企业信用分值投标差异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7月1日起,在我市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公开招标项目中,试行监理企业信用分值投标差异化措施。试行期暂定六个月。
二、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包括市住建局和交易中心)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三、措施试行期间,对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