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标后的跟踪管理(以下简称标后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和监理按照合同的约定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检查范围。在市交易中心招标的市财政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人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等情况。
二、检查人员。市建设局或所属镇街规划建设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可邀请市监察局、市检察院派人员参加。
三、检查时间。镇街规划建设办公室对纳入其监督范围的,在市交易中心招标的市财政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检查比例为100%。市建设局对在市交易中心招标的市财政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每月例行抽查一次,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市建设局或所属镇街规划建设办公室在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有关规定,对中标后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和施工总包、分包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核对如下情况:
(一)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到位情况。重点检查:
1、建造师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是否与登记表一致;
2、项目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是否与登记表一致;
3、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变更是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二)施工总包和分包情况。重点检查:
1、建设项目分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规定;
2、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情况。
(三)合同履行情况。重点检查:
1、现场施工合同填写价格与中标价格是否相符;
2、工程款的拨付情况;
3、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
4、工程建设项目进度情况;
5、其它合同条款的履约情况。
五、检查程序。
(一)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企业;
(二)由监理企业通过“东莞建设网合同备案履约监管”网上填报合同履行情况;
(三)检查组对施工现场相关检查内容进行调查,市建设局检查组对所属镇街规划建设办公室实施合同履行跟踪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填写《建筑工程中标后合同履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六、处理方式。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应时进行查处:
(一)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与登记表不一致的;
(二)建造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不到位的;
(三)转包及违法分包现象的;
(四)现场管理混乱,不配合检查,不能及时出示相关现场管理资料的;
(五)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东莞市建设局
二00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