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港航事务中心、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道路建设中心,市交投集团、东实集团,各镇街(园区)道路工程建设监管单位、养护单位,各生态环境分局、住房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广告灯饰管理中心、市容环卫中心、东莞植物园、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市水务局直属各单位、镇街道水务管理部门、镇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各高速公路管理运营公司、各道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
现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市水务局东莞市农业农村局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闭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9〕6号)一并贯彻落实。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东莞市水务局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9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黎浩荣,联系电话:23391392)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市水务局东莞市农业农村局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闭环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