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自2017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7月14日。因新的管理办法正在修订,过渡期间为不影响管理工作的开展,将继续沿用旧的管理办法。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