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局拟新增6条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有关单位(企业)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如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馈。
二、联系方式
信函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段79号东莞市住建局市场科,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电话:0769-22676922;
电子邮箱: SCK002@163.com。
三、意见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2日。
附件:
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新增).xls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