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镇街(园区)气象灾害防御承接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我市即将进入汛期,雷电、大风、强降水、高温等极端天气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的影响日益加剧。为深刻吸取近年来“4·13”龙门吊倒塌、重型吊车吊臂倒塌等气象灾害相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工地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在建工地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做好在建工地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是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据研判,今年我市天气变化异常复杂,台风、雷电、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概率增加。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气象防灾减灾面临的严峻形势,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压紧压实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责任。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镇街(园区)气象灾害防御承接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建设、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链条,确保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联动,完善预警响应机制
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镇街(园区)气象灾害防御承接部门强化气象灾害防御的应急联动,结合实际情况联合开展系列工作,包括会商和信息共享,突发性、灾害性天气的精细、精准预报应用,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和次生灾害的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及预报预警,业务交流培训等。
三、突出重点,夯实风险管控质效
各在建工地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制定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气象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结合应急预案制定有效的分级管控方法和措施。二是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聚焦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地下暗挖、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层外墙脚手架、临时板房、围墙等重点部位,严格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三是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安排专人通过手机、计算机、电子显示屏等终端,接收暴雨、雷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四是强化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管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强化塔吊、板房等临时建(构)筑物雷电灾害防御设施的检测、管理和维护保养。五是及时启动响应并做好灾害防范。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在项目内部传达预警信息,并安排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按照相应的防御指引或者标准规范采取相关措施。
四、严格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在建工地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设置值班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信息有人接收、工作有人落实、情况及时反馈。遇有突发险情或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五、强化督查,严肃追究违规责任
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镇街(园区)气象灾害防御承接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在建工地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检查,聚焦防御体系不健全、设施管理不完善、预警接收不及时、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隐患整改不力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结合实际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建设项目联合开展飞行检查,对因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在建工地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遇到气象方面专业问题,可径向市气象局咨询,联系人:陈玲,电话:23190192。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气象局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