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建质〔2024〕174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4〕288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现予以发布,并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
(咨询科室和电话:质安科,电话:0769-2267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