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防御强对流天气的通告》及《关于做好近期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东防办〔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结合我局近期关于开展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有关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附件: 1.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防御强对流天气的通告.pdf
2.东防办〔2021〕7号:关于做好近期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