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当前我市正值“龙舟水”防汛关键时期,近期强降雨态势亦将持续。为贯彻落实林克庆常务副省长在“6.5天气会商会”上的指示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防汛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做好近期强降雨防御工作,督促各地加强受监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含民房)、农村削坡建房点、低洼地的老旧房屋等易受强降雨影响的重要地区的汛期应急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强降雨防御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对辖区在建受监工程(含民房)、削坡建房、既有建筑(特别是老旧危房、低洼地域房屋)、挡土墙(围墙)等易受强降雨影响的重要区域进行督查,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强降雨防御工作要点》要求,特别要抓好“最后一公里”工作落实。
二、督查时间
市住建局定于2020年6月6日至7日派出督查组对有关防御工作进行督查,具体到达时间以督查组电话通知为准。
三、督查内容
(一)包括在建受监工程、民房、削坡建房、既有建筑(特别是老旧危房、低洼地域房屋)、挡土墙(围墙)等易受强降雨不利影响的重点场所落实强降雨防御工作情况。
(二)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是否落实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是否由主要领导组织对上述场所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上述重点场所的防汛职责单位是否掌握具体工作要求,是否及时作出防御工作部署,是否对负责场所的防汛设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制定防汛防涝应急处理预案、配置应急抢险物资等。对建筑工地必须落实到每一个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督查方式
(一)督查期间不组织座谈汇报,直接深入在建受监工程、民房、削坡建房、既有建筑(特别是老旧危房、低洼地域房屋)、挡土墙(围墙)等抽查防御工作落实情况。
(二)查阅有关台账、防汛备汛资料,查看物资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把强降雨防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做到防疫与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扎实做好各项防御措施,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实做细防汛救灾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排查。各有关单位(企业)要结合我局近期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龙舟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工作要求,针对上述重点场所加强排查、检查,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三)强化值守。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落实安全保卫和现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抓好汛期期间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周边施工安全管理。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按照《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东办字〔2019〕30号)以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值守和值班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及人员值班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有关强降雨防御工作督查自查情况要及时上报。如遇紧急情况,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应对处置,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市安监站电话:22981323)。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