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按照上级部门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和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筑牢节日安全防线及确保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中秋国庆长假期将至,人员流动显著增强,经济活跃,聚集活动频繁,加剧各类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成片经营性自建房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等各领域风险。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绷紧安全弦,拧实责任链,精准研判本辖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主要风险点,严密防控,下沉监管力量,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假期和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紧盯关键领域,全力抓好节假日安全防范工作
(一)抓好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
1.节假日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中秋国庆节假日前,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要对受监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及既有建筑装修工程等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聚焦隧道与地下暗挖、模板及脚手架、有限空间、大型机械设备等施工关键环节、重要部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起重机械“十不准”、高处作业“六不准”、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十必须”、危险作业“七项”措施等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迅速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确保闭环处置。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加强抽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告知相关责任单位及业主,责令限期改正并督促落实;发现未经报批擅自开工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提级管控措施。针对节假日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严格落实危大工程非必要不安排施工,如确需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分别在中秋国庆节假日前报属地住建部门(要求注明是否进行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高大模板浇注、施工吊装等危大工程施工),并专门制定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公园、游乐场、商业街、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周边工地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施工专项方案,外围脚手架以及塔吊吊臂可能超过工地围挡范围的,开工前应保证检查到位,施工时应按要求全程旁站监理。
3.节后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后复工的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落实,人员安全教育全覆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完毕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
4.开展部门专项抽查。节假日期间,市、镇两级安全监督机构对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抽查,抽查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未落实提级管控措施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查处。节后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帮扶指导,深入项目施工现场,重点排查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清零后方可复工,并加强对高层建筑新改扩建工程、冷库、保温等施工的监管,严格督促落实建设程序报批、施工消防安全等措施。
(二)抓好既有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结合地质灾害风险点、易涝点、老旧片区,聚焦危险房屋、高风险房屋、农村削坡建房、成片成规模经营性自建房,落实常态化网格巡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房屋存在明显倾斜、变形、裂缝且有垮塌风险等重大风险,实施封闭围挡、撤离人员、警示公告等管控措施,落实“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发现房屋结构形式较差、地处地质灾害风险点、低洼易涝点、存在可见结构损伤等较大风险,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采取检测鉴定、修缮治理等措施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在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特定情形下,对较大风险房屋提级管控,加大巡查频次,强化主动防御和应急处置。
(三)抓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各镇街(园区)房地产管理所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日常检查和加强节日巡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强化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及时劝阻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提醒业主外出要做好居家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等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广告牌等悬挂物防范,确保安全。
(四)抓好秋季台风、短时强降水等极端天气防御。要关注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情况,严格落实住建领域暴雨预警双重“叫应”机制,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及时将台风、短时强降水预警信号发布到有关负责人,督促相关企业及人员迅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按照《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妥善应对极端天气对施工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坚决停止户外施工,坚决转移危险区域人员,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三、持续推进排查整治,筑牢四季度安全防线
进入第四季度施工黄金时期,叠加秋冬季节天气干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加剧,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积极部署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及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聚焦危大工程,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消防、用电安全等领域,持续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本质安全水平。各镇街(园区)房地产管理所要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落实物业服务领域行业火灾防控,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闭环管控。
四、落实应急值守,加强险情处理能力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抓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险情快速响应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反馈信息情况,遇到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并第一时间致电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电话:0769-22630028)报告,以快速响应与信息高效流转,确保实现突发事件“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