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其兰(女,身份证号码:430423********2267,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大朗街*号健朗花园*楼);
李衡才(男,身份证号码:450721********5890,住址:广西灵山县旧州镇兵马村委会米旺塘队*号);
李维高(男,身份证号码:430423********0050,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大朗街*号健朗花园*楼);
李钰高(男,身份证号码:450721********5810,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大朗街*号健朗花园*楼);
李鹏高(男,身份证号码:450721********5836,住址:广西灵山县旧州镇兵马村委会米旺塘队*号);
李美欣(女,身份证号码:450721********5844,住址:广西灵山县旧州镇兵马村委会米旺塘队*号):
你申请保障方式为实物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自2017年6月1日租住雅园新村4栋*号公共租赁住房,现合同已到期,你家庭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的年审资料。因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家庭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东建住保〔2026〕262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附件: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东建住保〔2026〕262号).pdf
联系人:住房保障科
电 话:22630618
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路段283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5日
附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