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7月25日,我市启动台风“红霞”防御工作,12时00分,响应等级提升为防风Ⅲ级响应。根据《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规定,防风Ⅲ级应急响应后,建筑工地全面停工,建筑起重机械停止运行,物料提升机吊篮、施工电梯轿厢、室外吊篮等必须降至地面,塔吊起重臂应确保能自由回转,转移危险区域施工人员,随时做好台风、暴雨引发的内涝、坍塌等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台风“红霞”Ⅲ级防御预警生效后,我局督导检查发现,塘厦镇永发智能装备制造项目、虎门镇赤岗凯丰停车楼项目、南城街道环城路与东莞大道交汇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预警生效期间,未执行台风天气停工相关要求,违规组织现场施工作业;滨海湾vivo人才房项目在预警生效期间,未落实台风天气人员转移相关要求,以上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上述项目施工单位福建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我市三防要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我局已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务必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各项防御举措,坚决杜绝冒险作业。台风、暴雨预警生效后,严格执行停工、人员转移等硬性规定,全面排查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板房等重点防御区域的风险隐患。下来我局将持续加大极端天气期间在建工地的巡查执法力度,对未按要求落实防台风工作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7日
(联系人:安监站,唐天瑶,联系电话:22981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