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市气象台于7月24日9时45分发布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受第12号台风“红霞”环流影响,我市25日至27日将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伴有8~9级阵风。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台风防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现就切实做好台风“红霞”防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意识,压紧压实三防工作职责
各镇街(园区)住建、房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三防责任,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迅速组织三防责任人上岗到位,履职尽责,把三防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应急指挥、隐患排查、风险防控、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确保防御工作责任链条畅通、指挥体系高效运转。
二、加强预警预报,落实“叫应”和反馈机制
各镇街(园区)住建、房管部门要紧盯台风动向变化,滚动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广泛开展公众宣传和防灾避险提醒,引导群众主动防灾避险。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台风、暴雨预警双重“叫应”和反馈机制,依职责督促在建项目负责人、既有房屋安全责任人、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三、紧盯重点领域,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紧盯建筑工地施工安全
1.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九个必须”要求,紧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市政工程隧道、模板及脚手架、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防御重点,全面开展安全排查。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要以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的在建工地为重点开展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高处作业“六不准”、起重机械“十不准”等措施,及时排险除患。
2.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按照《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等要求,聚焦倾覆、高坠、水淹、坍塌等风险,强化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门式(桥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起重机械,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等特种车辆,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高空吊篮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排查。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要督促企业提前落实防风加固、设备维修保养、塔吊防碰撞、通畅排水渠道等安全措施。
3.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组织对工地围挡、临时工棚、简易宿舍等设施进行检查加固,做好砖砌式围墙警示、警戒工作;雷雨大风期间,所有户外高空作业,包括塔吊、龙门、脚手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一律停止,划定危险区域严禁人员靠近滞留。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拆除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二)紧盯既有房屋使用安全
1.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要按照《东莞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南》《东莞市自建房安全排查操作指引手册》标准,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巡查检查,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对既有建筑物的结构主体、屋面、连廊、围墙、雨棚、玻璃幕墙、外墙饰面砖、挂件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排查整治,强化玻璃幕墙检修维护管理,全力降低安全风险。排查既有大跨度结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严禁在其屋面违规堆放重物,随意增加建筑屋面荷载,防范建筑垮塌风险。
2.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发挥群测群防员、网格员等队伍作用和地质勘查、测绘等单位技术优势,重点排查低洼区域房屋、涉及房屋安全的削坡建房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临山临沟临崖、高陡边坡、挡土墙等重点区域,核查边坡山体稳定性、排水系统完整性、防护设施完好性以及房屋倾斜开裂情况,引导群众“住前不住后、住上不住下”“不挖山坡、不清水沟”,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巡查发现坡面裂缝、土体鼓胀滑移、危岩松动、树木歪斜等险情,第一时间设置警戒标识、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建立专项隐患台账,采取专业监测、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消除风险,及时做好人员转移工作。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雨前重点做预防,检查排水系统、转移路线、警示设施等;雨中重点看变化,加密巡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预警、转移群众;雨后重点防滞后,联合技术人员研判边坡、房屋安全状况,评估安全后再有序回迁。
(三)紧盯物业小区防御安全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防汛物资储备,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对可能发生内涝等紧急情况的,及时通知和组织业主尽快将车辆从地下车库转移至安全区域,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设置挡板、堆放沙袋构建防御措施。加大对物业服务公共区域建筑外墙、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等排查力度,预防坠物伤人。对抗风能力较差或新近种植的树木,要及时采取加固等防范措施,对冠幅较大的植株进行适当修剪、疏枝。暴雨、大风天气下暂停装修工程、涉水作业和室外作业。
2.各镇街(园区)房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区域地下车库防汛防风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水位标尺设立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台账资料、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物资是否准备到位,排水设施是否能正常启用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做好转移避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各镇街(园区)住建、房管部门,住建领域各有关行业企业单位密切关注台风预警信号及防风防汛应急响应,严格按照《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御超强台风“停工停产”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工作。排查发现存在滑坡、垮塌等风险的,要坚决、迅速组织人员转移避险。
(二)在极端天气或地质灾害特定情形下,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按照《东莞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引》规定,对较大风险管控房屋实施提级管控,连同重大风险管控房屋进行全覆盖核查防御措施落实情况,按要求落实人员转移。
五、抓实值班值守体系,高效统筹应急处置
各镇街(园区)住建、房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提前储备充足的抢险装备和救灾物资,强化抢险救援训练和应急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抢险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保障。要加强风险研判,向可能成灾的区域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并随着风险变化及时调整前置力量部署,确保灾害发生时能迅速投入抢险救援。要保持应急指挥机制有效运转,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传达落实各项防御工作指令。要及时报送防御工作和险情、灾情信息以及应急救援情况,坚决防止瞒报、迟报、谎报、漏报。遇有突发险情灾情能够第一时间安全高效处置,并报告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电话:0769-2263002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