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按照近期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高效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明显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质量,落实问题隐患闭环整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之后转入常态化开展。
(二)范围: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拆除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及既有建筑装修工程等。
二、检查内容
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检查内容参照附件1,拆除工程检查内容参照附件2,农民安居房工程检查内容参照附件3、附件4,限额以下工程检查内容参照附件5。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检查:
(一)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情况。重点核查工程报建手续办理情况,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闭环情况等。
(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理职责情况。重点核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并到岗履职情况,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及落实情况,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对施工单位存在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的是否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
(三)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行为管理职责的情况。重点核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职安全员使用检查记录仪及填写施工安全日志情况,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核以及超规模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情况,危大工程按规定组织验收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落实施工现场实体安全防护情况。重点核查脚手架连墙件设置、剪刀撑设置、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水平防护措施设置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情况,有限空间辨识及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例如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简易吊机、三点式安全带等),特殊作业环境照明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情况,施工现场“四口”临边安全防护落实情况等。
(五)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重点核查施工企业按规定办理检测验收、使用登记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情况,定期维保情况,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等。
(六)防风防汛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核查企业制定防风防汛应急处置方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基坑、边坡支护措施及降排水措施设置情况,工地围挡及临时建筑物、设施加固情况,建筑起重机械附着等防台风设施设置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项目建设(含业主,下同)、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所有在莞建设项目组织自查自纠,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迅速整改并限期消除,隐患不消除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确保隐患整改闭环,自查情况应存档备查。
(二)镇街(园区)执法检查。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对本辖区内受监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100%检查,对使用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农民安居房工程100%检查,对其他农民安居房工程和限额以下工程及既有建筑装修工程在指导村社区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每个村社区不少于2个)。
(三)市级部门重点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对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落实属地监管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执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闭环等情况,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重点检查镇街(园区)住建部门的监管情况,检查监督执法工作中安全隐患发现数量,整改闭环、责令停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若发现检查流于形式、督促不力、执法不严的镇街(园区),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深刻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念,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人员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坚持全面排查,严把整治质量。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隐患排查,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逐一整改销号;台账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留存工地现场备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报告制度,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若施工单位有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等情形,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切实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质效。
(三)严格执法监管,强化追责问责。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并依法依规落实行刑衔接力度,要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督办等手段,全力推动检查行动扎实开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调查取证,及时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管控。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以本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全面梳理辖区、项目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深挖问题根源,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健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闭环治理机制,持续规范参建各方安全行为,不断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筑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长效防线。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3日
(经办人:安监站 李志文,联系电话:0769-2298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