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于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7月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上半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本次大检查共抽查全市171项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88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5项、市政管网工程3项、拆除工程10项、农民安居房工程31项、限额以下工程34项),抽查在用建筑起重机械123台(其中塔式起重机89台、门式起重机3台、施工升降机31台)。抽检钢筋原材215组,抽芯114组342个芯样(其中,竖向构件58组174个芯样、水平构件56组168个芯样),墙材25组(其中蒸压加气砼砌块19组、多孔砖3组、混凝土实心砖2组、外墙砖1组),管材15组,扣件160个,安全网10张,回弹检测26组79个构件(其中,竖向构件15组46个、水平构件11组33个),以及抽检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内墙乳胶漆、电线、消防喷淋头、钢管、砌筑砂浆等建材共15组。
(二)检查情况。经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现场签发执法文书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本次大检查对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35份(其中质量83份、安全52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58份(其中质量1份、安全57份);对监理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31份(其中质量40份、安全91份);对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建议书》68份(其中农民安居房31份、限额以下工程27份、拆除工程10份)。共对13个工程项目的16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尚需进一步落实。一是部分建设单位存在涉嫌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未认真落实对总承包、监理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未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专项图纸会审,未及时完善设计交底记录签章手续等问题。二是部分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监控、落实旁站制度,对危大工程旁站巡视记录不齐全,开展巡视检查、平行检验等数量不足,未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对问题跟踪落实闭环管理不到位。三是部分施工企业存在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履职不到位,部分作业人员未录入实名制系统或未进行实名制打卡,应急救援疏散演练开展不够,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安全生产记录仪,对人防、室内电梯安装等分包工程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特别是在工程收尾阶段存在一定的“松口气”“歇歇脚”侥幸心理。
(二)现场安全管控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存在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有限空间作业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失效、主要受力构件塑性变形、开焊等重大事故隐患。二是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电梯井顶板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及支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三是现场安全隐患较为突出,部分项目现场存在“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置不到位,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足,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外脚手架连墙件不足,模板支撑局部自由端过长、缺少水平杆,起重机械漏电保护器选型和参数不符合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不严等隐患;个别拆除工程现场围挡部分缺失,现场破碎后的砂石堆放过高且未采取防坍塌措施;部分农民安居房、限额以下工程存在未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模板支撑采用门式架及木支撑混搭,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物料提升机安全装置失效、防护设施缺失、附墙架与缆风绳未按规范设置,施工用电乱拉乱接、随意拖地,施工机具未设专用开关箱、无防护装置,楼梯、楼层临边无防护等问题。
(三)质量通病管控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项目试块(试件)养护不满足要求,原材料检测报告、出厂质量证明资料等质量控制资料不齐全,现场存在混凝土构件蜂窝、胀模、麻面、错台、夹渣、露筋,砌体、圈梁和构造柱设置不规范,钢筋安装绑扎不到位,楼板、地下室外墙局部渗水等质量通病,未及时根据《工程质量缺陷专项方案》消除质量隐患。
(四)蚊媒传染病防控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对施工现场蚊媒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重视不足、落实不到位,存在场地积水较多,建筑材料堆放零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办公区、宿舍未安装纱窗,防控方案及人员健康监测、消杀、垃圾清运记录台账等缺失或不健全,未开展相关应急演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参建主体要守好质量安全“责任田”。工程参建各方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台账化管理,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逐一整改销号,并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化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发包,强化对总承包、监理单位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责任制,牵头建设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现场到岗履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全面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并严格履行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要深入开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严把原材料进场关和按图施工,持续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要切实强化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健全蚊媒传染病防控制度和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责任,加强对危大工程、高风险作业、质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的现场旁站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严格履行监理报告制度,对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等情形,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处理。
(二)属地住建局要织密质量安全“监管网”。一是落实问题整改闭环,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跟踪落实属地一级监督及区镇二级监督项目(含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拆除工程)整改情况,并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粤政易联系郑康威,电话:22401041)、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粤政易联系蔡振辉,电话:22982050)。二是全力做好隐患排查整治,要切实加强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及拆除工程监管,聚焦危大工程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建筑起重机械作业、高处作业、特种设备安装以及物料提升机等关键环节,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是深入推进质量提升各项工作,要持续推进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住宅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整治、“堵漏裂臭”问题整治、“专打专治”建材执法等专项工作走深走实,严格落实住宅“两书”、质量信息公示、全装修管理等制度,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按图施工、质量验收管理等情况,强化施工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监管。四是严格监管执法,要紧盯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压实压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