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依据《东莞市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办法》第四条规定,现将《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风险限额以下工程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标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风险限额以下工程判定标准.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7日
(经办科室:质安科,联系电话:2267782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依据《东莞市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办法》第四条规定,现将《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风险限额以下工程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标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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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7日
(经办科室:质安科,联系电话:2267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