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广东天邺建设有限公司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核查,我局发现广东天邺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主要人员存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问题。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责令广东天邺建设有限公司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落实整改,同时我局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标注“资质异常”,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资质异常”状态公示。整改期间,广东天邺建设有限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经复核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7日
(经办部门: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0769-22207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