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省、市关于重点部位度汛隐患排查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工程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坍塌、滑坡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市在建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的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存在已开挖但尚未完成回填处理基坑工程的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污水设施建设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红线内存在危险边坡或受建筑红线外危险边坡影响的在建工程(含临建设施)。
二、排查整治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安全行为监督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履行专家论证程序(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有缺陷;是否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监测方案是否合规并有效实施;工程各方主体是否签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参建单位是否具有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支护形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如桩身完整性、锚杆/土钉长度与注浆饱满度、喷射混凝土厚度与强度等)是否达标;边坡坡度、高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裂缝、鼓包、滑移等失稳迹象;降排水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存在积水浸泡基坑边坡情况;开挖顺序、分层厚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是否存在超挖、掏挖等违规行为;基坑周边堆载是否在设计允许范围内,临近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基坑的沉降、位移、地下水位、支护锚固内力等监测实施情况,危险边坡风险作业面围蔽、警示标识设置以及安全监护情况,涉及基坑施工的材料送检及现场检测情况。
(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规〔2025〕3号)情况,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
(四)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基坑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编制防汛防风应急预案、“一页纸”预案及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情况,基坑涌水涌沙、边坡塌方等事故的安全警示教育、三防小程序注册使用、防范技能培训和应急抢险救援演练开展情况。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原则上4月底前要完成一次防汛实战、人员转移演练。
(五)施工现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对工地周围存在可能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山体,以及对工程渣土堆场、挡土墙等边坡工程开展定期地质监测预警和安全评估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六)扬尘防控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的情况。
(七)泥头车源头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泥头车“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制度(无证车辆不准进工地,未冲洗干净不准出工地、未密闭运输不准出工地、超限超载不准出工地);是否按要求办理建筑垃圾排放手续并使用东莞市建筑垃圾智能化管理系统(即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管理);是否按照我局印发的《关于做好东莞市住建领域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源头管控措施。
(八)工地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关于持续落实建筑工地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是否常态化开展灭蚊消杀工作、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4月25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即日起对基坑、危险边坡施工质量安全隐患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泥头车源头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按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好《基坑工程检查记录表》《东莞市在建工程基坑支护(危险边坡)检查表》(见附件1)、《在建工程泥头车源头管控情况检查表》(附件2),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备查。
(二)镇街(园区)全面检查(4月26日至5月5日)。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即日起结合日常检查对本辖区内所有基坑、危险边坡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填好《基坑(危险边坡)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汇总表》(附件3),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5月6日至5月20日)。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对检查出的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100%回头看”,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抽查、督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专项检查组,结合日常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部位,抓实抓细落实。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做实做细摸排工作,掌握辖区范围涉及基坑、危险边坡施工工程基本底数,开展涵盖设计、施工、监理的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深基坑、高边坡、地质条件复杂或周边环境敏感的工程,检查支护结构、降水措施、监测系统等关键环节。
(二)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隐患整改闭环。各有关单位(企业)在排查整改工作中要求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分工、措施、时限等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闭环整治,限时整改到位,确保消除隐患。完善基坑、边坡监测,特别是位移、沉降、水位等关键指标,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
(三)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分析基坑、边坡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执法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应加强监督,对排查中发现的降低安全生产条件、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基坑工程检查记录表、东莞市在建工程基坑支护(危险边坡)检查表.doc
3.镇街(园区)基坑(涉及危险边坡)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改汇总表.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7日
(经办部门:安监站,电话:22982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