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库房消防灭火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预算金额:284,000.00元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一批气体灭火系统及配套排气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定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消防设备安装相关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能转包。
六、报价资料要求
报价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和加盖公章,未作密封盖章处理和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资料包括: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二)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消防设备安装相关资质复印件;
(三)报价表(模板见《项目需求书》);
(四)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见《项目需求书》);
(五)供应商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截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网页截图。);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见《项目需求书》,无授权代表可不提供);
(七)根据《项目需求书》及《评审标准》要求编制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建议列索引表);
(八)异常低价政策特别告知:参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要求,若遇不合理报价本项目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供应商报价被判定为不合理且未能提供详细价格解释的将视为无效。
七、报价时间、方式
报价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3月26日17:30。
报价方式:将报价资料提交至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楼1楼综合档案室,可现场递交或邮寄。(注:若以邮寄方式投件,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69-22671693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