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
春节后复工复产阶段历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期、事故易发期,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员工心态松懈,设备设施未全面检修擅自投入运行等风险陡增,易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且目前处于汛前、全国两会重要安全防范时期。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复工复产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上门宣教、印发复工复产安全提示单、发送安全提示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指导服务,抓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抓实抓细防范工作,全面筑牢住建领域安全防线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六个一”及“六确保”。房屋市政工程各有关单位(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厂家)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复工复产前必须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严格做到复工复产“六确保”(务必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务必确保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到位,务必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务必确保工地消防安全,务必确保上好“复工复产第一课”,务必确保警示宣传到位),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复工自查资料(详见附件1)作为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备查。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结合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特点,强化施工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复工复产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突出对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拆除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详见附件2)。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安全生产复工条件,应立即责令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工程纳管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要认真按照《东莞市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办法》规定,依法履行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严格执行办理开工登记及完工登记手续,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配备符合规范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确保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加强员工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确保现场作业的人员正确穿戴和坚持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规范现场作业等。
2.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加强《东莞市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办法》宣贯培训,统筹辖区监管力量,组织开展限额以下工程日常安全巡查、专业巡查,组织对高风险限额以下工程实施重点纳管,加强专业技术支撑,有效排查治理问题隐患和管控安全风险;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迅速依法查处。
(三)持续落实既有房屋安全管控
1.强化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在落实房屋安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针对成片成规模的经营性自建房(如寮步西溪古村、茶山南社村、麻涌白房子民宿群、万江下坝坊、莞城东莞记忆等)强化巡查检查。发现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采取停止使用、临时封闭、设置警示标志、人员撤离等措施;发现存在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擅自增加结构使用荷载等影响结构安全行为及违规改扩建行为,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备、防火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疏散通道不畅通等问题的,及时移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做到“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
2.强化既有房屋及附属设施安全管控。根据《东莞市危房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住建领域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修缮加固、拆除、美化整治、封控围挡等措施实施危房整治,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持续加强对连廊、雨棚、围墙、挡土墙、玻璃幕墙等附属设施的安全排查,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四)严密筑牢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防线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及人员密集场所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责任单位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利用班前会、交班会、技术交底会等宣讲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知识;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单位火灾抗御能力。特别是对春节后新入职员工,应督促责任单位开展一次针对性、实用性强的专题消防安全培训。
三、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提升应急救援处理能力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加强与属地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全面构建灾害防范、应急响应及联合救援机制。要完善抢险救援方案,提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和救灾物资,强化抢险救援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及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及时报送险情、灾情信息以及应急救援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电话:0769-22630028),全力防止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况发生。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4日
(经办科室: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22677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