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5下半年工程质量安全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工程质量安全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本次大检查共抽查全市134项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85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4项、污水处理工程4项、市政管网工程2项、拆除工程7项、农民安居房工程31项、冷库建设工程1项),邀请检验专家实体抽查在用建筑起重机械128台(其中塔式起重机81台、门式起重机1台、施工升降机46台),并对高层民用建筑内部装修等限额以下工程开展抽查。抽检钢筋原材259组,墙材17组(均为蒸压加气砼砌块),铝合金型材4组,管材27组,管件4组,电线3组,桥架、线槽2组,防水卷材4组,防水涂料1组,抽芯57组171个芯样(其中竖向构件29组87个芯样,水平构件28组84个芯样)。
(二)检查情况。经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现场签发执法文书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本次大检查对建设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对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33份(其中质量85份、安全48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66份(其中质量2份、安全64份)、全面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安全4份);对监理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1份(其中质量40份、安全71份);对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建议书》33份(其中农民安居房28份、拆除工程5份)。共对9个工程项目的9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一是部分建设单位存在未牵头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专项图纸会审的问题。二是部分监理单位未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责任,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旁站监理,危大工程施工专项巡视检查流于形式,对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未及时签发监理通知书,问题整改跟踪闭合不到位。三是部分施工企业存在未严格建立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和安全教育交底制度,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方案未能实际落地,应急演练类型不齐全,检查流于形式,未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职责等问题,分包单位在人员管理、制度建设、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方面水平较差。
(二)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危大工程管控、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有限空间安全防护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维保等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脚手架连墙件不足、现场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水平防护措施不足、塔吊安全装置失效、未校核混凝土泵车运行路线及作业位置承载能力、人员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起重机械部件连接螺栓松动、临时用电不规范等安全隐患。二是部分农民安居房工程存在脚手架未设置连墙件、扫地杆或剪刀撑,安全网缺失或未满挂,临边防护缺失或未固定,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管理等问题。三是部分限额以下工程存在个人防护不到位、高处作业与临边防护缺失、施工用电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四是个别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围挡不牢固或部分缺失,现场未设置“五牌一图”,工地主出入口减速带、凸面镜等缺失或损坏,大型机械设备拆楼机无进场查验。
(三)施工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部分施工现场存在未设置临时消防设施、消防水源不通、未配备水枪水带、灭火器配备不足或损坏、动火作业未按要求提前审批、消防用电不规范、气瓶存放不合要求等消防隐患,个别农民安居房工程现场使用非阻燃安全网。
(四)工程质量管控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项目存在混凝土试块养护不规范、芯片使用混乱,同条件试件未按要求放置,个别混凝土构件蜂窝、胀模、麻面、漏浆,砌体灰缝不均匀、不饱满,构造柱植筋、混凝土反坎设置不规范,质量控制资料不齐全,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报审资料不全,隐蔽验收、检验批等记录填写不准确、不完整等质量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责任,牵头组织工程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严格落实施工图送审和设计变更送审相关工作要求,强化施工安全监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完善危大工程台账,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严格原材料进场把关,规范填写各类验收记录、报审资料,总承包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分包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资料符合要求。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责任,严把方案审查关,加强对危大工程、质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高风险作业的现场旁站和巡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闭环管理,落实监理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和见证取样送检以及质量验收工作管理。工程参建各方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按时完成整改,要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化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抓实抓细属地部门监管职责。一是落实问题闭环处理。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跟踪落实属地一级监督及区镇二级监督项目(含农民安居房工程、拆除工程、冷库建设工程)整改情况,并于2026年2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粤政易联系张敏,电话:23321001)、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粤政易联系李召,电话:22982050)。二是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要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紧盯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农民安居房工程特种设备等危险程度较高的施工环节以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作为风险研判要点和日常检查重点,要深入宣贯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工作指引等文件,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查找问题隐患的能力水平。三是持续落实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要求。要严格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等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不断强化房屋市政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聚焦钢筋工程、混凝土施工、模板安装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施工过程质量通病的防治管理,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要求。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