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顺捷工程装备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我局对东莞市石龙镇腾龙名荟大厦1号培训楼、东莞市石龙镇腾龙名荟大厦2号地下室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1#塔吊(1#塔吊粤SA-T202501114)回转限位器失效。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6.3.4条规定回转限位器属于塔式起重机安全装置。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八条第(四)项该隐患属于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你司作为该塔式起重机的维保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上述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针对该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你司签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1#塔式起重机(粤SA-T202501114)停工整改。同时,根据《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的规定,现启动挂牌督办程序,对你司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限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1日,为期一个月。挂牌督办期间,你司应按如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整治工作措施和目标等。
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门组织对本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整治工作措施;项目负责人检查和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整治工作正常开展。
三、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认真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对该项目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针对性地实施有力的整改措施;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四、请从本挂牌督办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每月一次向我局书面报告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如你司已经按上述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可在挂牌督办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申请书、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整治工作中形成相关措施文件资料等。我局将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经核查符合以上条件的即解除挂牌督办。
在督办期限内未符合以上条件的,我局将依法责令你司全面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经延期整改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予以暂扣或吊销你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30日
(经办人:安监站 陈镭华,联系电话:0769-23836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