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大力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质量的通知》(粤建执〔2025〕36号)、《关于开展全市各园区、镇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受市镇两级住建部门监督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进行抽查检查。本次检查重点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检查投标资格条件、资信要素。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局监管(包括委托下放)的近两年内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总数为616个,随机抽取31个招标项目进行检查。以上项目通过书面检查形式开展检查。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结果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抽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22〕28号)等相关规定,但仍有部分项目存在问题。经整理,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招标文件编制或备案不规范问题:招标资质或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招标规模与立项文件不一致等。
(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存在问题: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缺少附表;监督小组报告内容填写不完整;招投标情况报告备案逾期或未办理等。
(三)其他问题:未按要求发布招标计划;招标文件备案资料中未按办事指南要求提交总平面图等。
三、工作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应认真落实整改。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认真履行职责,对照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各园区镇街招投标监管部门要严格规范执法用章,督促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根据自身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我市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通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