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要求以及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质量管理年”行动要求,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建设工程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2025下半年工程质量安全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不断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助力生产经营单位精准查找问题隐患,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落实问题隐患闭环整改,高效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明显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质量,维护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有效防范火灾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9日。
(二)范围: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截污管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高层民用建筑外墙改造和内部装修工程、冷库建设工程、拆除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等。
三、检查内容
(一)参建主体行为。重点检查工程报建手续落实情况、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落实情况,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情况,工程承发包行为管理情况、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情况、从业人员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责险投标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检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落实情况,监理单位监理报告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施工安全行为。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危险作业、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治理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落实情况等。
(三)消防安全行为。重点检查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落实情况等。突出检查高层民用建筑外墙改造施工中新装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等已禁止使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内部装修改造施工中设施设备维修、拆除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以及易燃可燃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等,以及冷库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施工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情况、按图施工情况、施工质量通病及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治理情况、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情况。检查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外墙保温材料、混凝土等实体质量情况、检测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项目建设(含业主,下同)、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照相应的检查表(见附件),对所有在莞建设项目组织自查自纠,聚焦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扎实开展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要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GB/T 50720)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落实落细各项消防安全技术措施,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立查立改,隐患不消除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确保隐患整改闭环。
(二)镇街(园区)执法检查。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结合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质量管理年”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安排,对本辖区内受监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高层民用建筑外墙改造和内部装修工程、冷库建设工程100%检查,对登记有限额以下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的村(社区)全覆盖抽查,每个村(社区)抽查不少于1个项目。
(三)市级部门重点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检查组对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落实属地监管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闭环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重点检查镇街(园区)住建部门的监管履职情况,检查监督执法工作中安全隐患发现数量,整改闭环、责令停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若发现检查流于形式、督促不力、执法不严的镇街(园区),将进行通报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类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加强组织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组织,把工作任务细化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的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隐患闭环管理。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实体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逐一整改销号;台账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留存工地现场备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报告制度,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若施工单位有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等情形,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严格监管执法,提升工作成效。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强化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处罚和追责问责力度,要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督办等手段,全力推动检查行动扎实开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调查取证,及时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形成强有力的高压态势。
(四)积极宣传引导,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施工质量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施工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知识。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增强公众参与度和互动性,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0日
(联系人:质安科,联系电话:22677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