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东莞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长效工作机制》相关要求,切实提升我市第三方施工地下管道设施保护能力,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现组织开展全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培训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12月3日 9:30至10:30,9:00开始签到,9:20签到完毕。
二、培训地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培训主会场。各镇街(园区)设培训点,具体地点由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根据参训规模统筹安排。
三、培训对象
(一)全市在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二)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监督机构全体监督人员。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培训和线上视频会议同时进行。
(一)主会场
培训主会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大院小会议室设主会场。
主会场参加培训人员:
1.市监督站全体监督人员;
2.市一级监督项目上述培训对象(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分会场
培训分会场: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设分会场,通过粤视会进入直播间(粤视会邀请码:223-907-868)。
分会场参加培训人员:
1.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全体监督人员;
2.各镇街(园区)辖区内所有受监项目上述培训对象。
五、培训内容
1、《广东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东莞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长效工作机制》等保护性政策文件解读;
2、第三方施工现场风险管控措施(施工前流程规范、施工中风险防控等);
3、常见燃气设施、施工风险、事故案例讲解,以及事故初期处置、信息报送流程等应急处置措施宣贯。
六、注意事项
(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培训期间,现场“危大工程”须施工的,应委托本企业同等资质人员现场管理,未经委托的,不得进行“危大工程”施工。
(二)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安排各分会场,并做好本辖区人员参与情况的统计,同时将人员签到记录及培训情况照片备注好发送至市监督站邮箱(dgajzzhs@163.com)。
(三)培训期间,请参加培训人员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要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四)由于会场车位有限,建议同单位(项目)参加培训人员尽量拼车前往。
(五)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必须按时参加本次培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或早退等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将按规定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5日
(联系人:市安监站 刘沃辉,联系电话:135-5383-2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