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有近5000年人类活动史、近1700年的建县史和近1300年的建城史,承载着岭南文化重要起源及传承地、中国近代史开篇地、改革开放重要先行地和实践地、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华南民主革命重要阵地等历史文化价值。为全面摸清我市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底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老街区等保护对象线索,望广大群众踊跃参与。
一、征集范围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历史上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等。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调查范围。本次征集范围包含具有保护价值的片区、建(构)筑物和其他特色要素。
二、征集要求
为确保线索信息的准确性,请尽可能提供关于线索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历史沿革、照片和联系方式等。条件允许的,烦请一并提供线索的简介,包括基本情况、影像资料、历史价值、情感记忆等。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四、征集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老城区、老街区等保护对象线索,可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供相关线索信息,也可通过邮件向电子邮箱dgszjj-cxk@dg.gov.cn提供相关线索信息。
咨询电话:0769-22679905

五、标准解读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