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近期执法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
2025年2月20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东莞市TR轴承有限公司轴承制造扩建项目-4号厂房、5号厂房、6号厂房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勘察企业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钻孔平面布置图的钻孔进行钻探,钻孔实际位置与其出具的《东莞市TR轴承有限公司轴承制造扩建项目-4号厂房、5号厂房、6号厂房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对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该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衎、李水明分别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深圳市嘉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
2025年3月19日,松山湖城市建设局对松山湖松月文化广场项目检查,发现2号商业、办公楼8层、9层样板间局部新增了排水立管,存在与施工设计图纸不一致的情况。经核查,该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嘉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1-3号商业、办公楼施工过程存在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深圳市嘉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该公司、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协国分别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东莞市黄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坤宏建设有限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2025年2月24日,黄江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黄江实业田心太阳神地块保健食品及药品厂房和仓库装修修缮工程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建设单位东莞市黄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施工单位深圳坤宏建设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东莞市黄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坤宏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以上公司、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文金、陈泽丰分别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2025年5月14日,东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明苑写字楼装修工程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该公司、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马细文、建设方邱少麟分别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广东洛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2025年4月2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西头智能制造项目(一期)检查,发现现场一名专职安全员,其社保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注企业均不是该项目桩基础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广东洛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该工程桩基础工程开工以来,广东洛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该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对广东洛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消除隐患,并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广东荣邦建筑机械技术有限公司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2025年5月2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小塘工业区项目改造一期1号厂房、2号厂房项目检查,发现该项目2#塔式起重机(粤GH-T00175)回转限位器失效,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起重机械维保单位广东荣邦建筑机械技术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该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对广东荣邦建筑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消除隐患,并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广东鸿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2025年6月15日,茶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茶山美丽湾畔花园住宅区(四区)项目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在台风蓝色预警期间开展塔吊拆卸作业,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施工单位广东鸿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该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对广东鸿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消除隐患,并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广州齐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焊接作业)无证上岗作业
2025年5月2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东莞市食滋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制造总部项目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广州齐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1名工人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进行焊接作业,属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依法对广州齐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九、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025年6月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嘉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产业项目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对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该公司、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彪、周满林分别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监理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但未要求其进行整改
2025年6月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嘉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产业项目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对3号楼6层飘板进行施工,监理单位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现后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工,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监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钟焕君、林一明分别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一、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025年7月1日,东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梦想家-创业公园装修改造工程检查,发现现场存在脚手架扫地杆大横杆缺失、立杆未落地、局部变形及通道口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等安全隐患,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皮小桃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将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记录在档,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皮小桃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各有关单位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险除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通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