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指导虎门镇白沙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利用,虎门镇组织编制了《东莞市虎门镇白沙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23-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等有关程序审查规定,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内容说明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白沙社区行政辖区,面积约813.59公顷。
(二)保护范围划定
结合历史文化遗存及周边环境现状、村志史料、村庄格局变迁,以历史遗存的价值、空间格局特色,按照保护的整体性、真实性、延续性等原则,共划定白沙传统村落保护范围6.26公顷,其中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1.53公顷、传统村落建设控制地带4.73公顷。另划定环境协调区18.2公顷。
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包括逆水流龟村堡片区、郑氏大宗祠片区,面积约1.53公顷。
传统村落建设控制地带主要包括郑氏大宗祠周边环境、茶园传统建筑群及周边建筑、塘边坊局部、逆水流龟村堡外围现代建筑,面积共4.73公顷。
环境协调区东至白沙民安路,南至连通二路,西至白沙大路中,北至大皇路,面积约18.2公顷。
(三)主要保护控制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
(1)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除外;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建筑高度不得大于9米,不得改变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建筑的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应与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同时应满足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对周边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
(2)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的文物保护管理规定进行保护。
(3)禁止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活动;禁止生产或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或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进行其他对核心保护范围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4)对传统格局肌理进行严格保护,对于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格局风貌、街巷、水系、建(构)筑物、院落、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其保护措施应符合后述保护范围内专项保护措施的要求。
2.建设控制地带
(1)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应与核心保护范围风貌相协调,不得对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的环境及视觉景观产生不利影响。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高度以高度控制规划图则为准;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区划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同时应满足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管控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禁止开展任何对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传统建(构)筑物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3)禁止在建设控制地带内生产或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或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3.环境协调区
该区域范围应以现有传统民居为基础,保护整体环境风貌和视觉景观,控制引导新建建筑风格。环境协调区内改建的建筑,要与村落整体风貌相协调,在环境及视觉景观上不产生不利影响;要适当控制用地性质、建筑高度、体量、建筑形式和色彩等;避免大拆大建,保持环境风貌的延续协调。少量旅游景观性建筑应与村落风貌相协调,规模不宜过大,高度不宜过高,体量与色彩不宜太突出,应保持农家风貌,尽量体现白沙村特色。
二、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平台(http://zjj.dg.gov.cn/gkmlpt/index/)、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g.gov.cn/hume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1号楼一楼对外公告栏;东莞市虎门镇白沙社区居民委员会门口公告栏。
四、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查的参考,反馈意见方式如下: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发送电子邮件到107597317@qq.com;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52390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虎门镇白沙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23-2035年)》公示意见”。
五、联系方式
电话: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69-85196728。
六、听证权利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东莞市虎门镇白沙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23-2035年)成果公示稿.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