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园区(镇街)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防雷由气象部门许可的工程除外)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切实做好我市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气象局决定联合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指引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14:30-17:30,14:00开始签到,14:25截止签到。
二、培训地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大院大会议室设主会场;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分会场。
三、培训对象
(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工程管理人员;
(二)各园区(镇街)建设工程中心工程管理人员;
(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全体监督人员;
(四)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机构全体监督人员;
(五)全市在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六)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的防雷检测机构业务骨干。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培训和线上直播同时进行。
(一)主会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大院大会议室设主会场,参加培训人员:
1.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工程管理人员;
2.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全体监督人员;
3.市一级监督房建项目,每个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4.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的防雷检测机构各1名业务骨干。
(二)分会场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分会场,通过粤视会进入直播间(粤视会邀请码:239-339-825)。参加培训人员:
1.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和全体质量监督人员;
2.各园区(镇街)建设工程中心工程管理人员;
3.各园区(镇街)辖区内所有受监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五、培训内容
(一)《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44号令)宣贯及检测单位监督管理要求;
(二)《东莞市气象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指引的通知》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六、其它事项
(一)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所在单位的会务工作,督促各自镇街相关人员报名参会,并于2025年5月30日10:00,以各自园区、镇街建设部门的名义参加调试工作(粤视会邀请码:239-339-825),并做好人员参训情况统计工作;
(二)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务负责人将主会场参会人员回执(详见附件)于2025年5月29日12:00前通过OA邮箱报送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参加培训人员准时入场,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
(四)参加培训人员尽量集中乘车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车辆停放请服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人员引导和指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气象局
2025年5月28日
(经办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林雄,联系电话:139-0264-7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