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活动室文化墙建设项目
二、采购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预算金额:22000.00元
四、项目概况:为加强党员活动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教育、宣传和凝聚党员的作用,现对面积77.7平方米,层高约2.8米的房间打造成党员活动室,对活动室内外墙面进行设计与制作,以打造具有特色和感染力的党建文化阵地 。需要设计和制作的墙面主要有5面,且大部分墙体是使用石膏板隔墙,不适合钻孔、钉钉子。
本项目将通过比对各方报价,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服务单位。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能转包。
六、响应材料
相应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提供3个类似业绩合同及对应设计方案;
3.项目报价单,明确项目总价(加盖公章);
4.供应商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截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网页截图。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见《项目需求书》,无授权代表可不提供)。
七、报价时间、方式
报价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4月7日17:30。
报价方式:响应材料提交至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号楼7楼机关党办,可现场递交或邮寄。(注:若以邮寄方式投件,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769-22671605
附件:项目需求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