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勘察设计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事项办理系统的通知》(粤建市函〔2025〕1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事项办理系统的通知(粤建市函〔2025〕129号).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5日
(经办人:质安科,联系电话:22671610。)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勘察设计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事项办理系统的通知》(粤建市函〔2025〕1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事项办理系统的通知(粤建市函〔2025〕129号).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5日
(经办人:质安科,联系电话:2267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