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广东省兴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超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XYW97T
2024年12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广东智高文化创意产业中心1~3号办公楼、4号地下室项目基坑使用期为2024年10月30日,基坑安全使用期已过且未做安全评估,广东智高文化创意产业中心1~3号办公楼、4号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是广东省兴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局执法人员对施工单位签发执法文书东建改(02)字[2024]第0003564号。2025年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复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东建改(02)字[2024]第0003564文书要求整改,基坑安全使用期已过仍未做安全评估,逾期未整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对施工单位签发执法文书:东建改(02)字(2025)第0007121,责令停工整改。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2020〕26号)《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19〕18号)规定,我局拟对你司作出“红色警示”一个月处理,在红色警示期间,你司的企业信用状态的状态类别调整为“限制投标”,程度类别调整为“可以限制”。
你司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警示信息自申诉无效或申诉期过后正式生效。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