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12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建质规〔2024〕5号)(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同时废止。现将《标准》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12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建质规〔2024〕5号)(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同时废止。现将《标准》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