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市人民政府修订印发了《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规〔2026〕1号,以下简称《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相关市直部门制定了《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审批建设管理工作指引》等配套文件。为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更好指导各镇街开展农房建设审批及过程监管,9月29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和数据局举办政策宣贯培训讲座,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农林水务局相关负责同志约150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办法》修订主要有十点:一是优化职责分工,明晰部门和镇街职责;二是调整宅基地管控,将“严禁新增单家独栋宅基地”修改为“严控新增单家独栋宅基地”;三是明确适用范围,将“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单家独栋式私人住房,其建设、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的“历史原因”明确为“村改居”;四是规范申请人资格,衔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五是规范村级审核,规范村级关于农房建设申请、审查、公示、异议处理的内容;六是调整建设标准,首层不超过4.5米、二层及以上每层不超过4.0米,联户不超过3户、宅基地总用地不超过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4倍;七是保障质量安全,强化关键节点检查,明确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八是增加负面清单,不符合“一户一宅”、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未处理、依法征收原宅基地或住房且合理安置的,不予批准;九是明确对位于禁建区确需新建农房的,在可建区置换新批宅基地建设的置换流程;十是明确联户建房前的宅基地合并流程。

会议强调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农房建设关乎村民生活居住条件,也关乎东莞全市城镇发展格局,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各镇街必须高度重视,推动农房建设规范化。二是学深悟透,准确把握政策主要变化。要全面准确把握政策内涵,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三是规范审批,守住依法依规红线。各镇街要落实审批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工作,做到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四是强化监管,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加强农房全流程管控,落实开工前交底、施工中监管、完工后验收工作,稳步提升验收率。

本次培训解读了农民安居房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要点及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法律政策要求,介绍了农民安居房审批系统使用有关情况。下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镇街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确保《办法》落实落地,加快出台“一户一宅”认定操作指引、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定期对全市在建农房进行抽查,推动全市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