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部门)、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
现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8日
(经办人:执法监督科 赖小红,联系电话:22671003。)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
公职人员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建系统公职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东莞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我局印发的《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及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自觉性,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成为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为我市“十三五”各项工作部署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为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跟高水平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学习对象
市住建局全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
三、学习目标
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学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二)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行政法、民法、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法、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落实依法行政。
(三)重点学习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针对性加强学习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四)认真学习廉政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五、学习方式
坚持日常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采取专题学习、主题活动日学习、借助新媒体学习等方式方法学法。日常自学依托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干部培训云课堂APP等在线平台学习,同时注重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学习方式,集中学习包括参加本部门或其他部门举行的法治讲座、法治论坛、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形式学法。
六、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统筹和组织。同时,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加强学法工作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务求学习实效。从实际出发,确定学习重点和学习形式;要注重把学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不断增强学法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强化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监督激励机制,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要注意总结、宣传、推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局执法监督科报送相关信息和图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