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12月起试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建市政工程评标定标操作导则》,在试行期间,始终关注市场变化,及时做好政策实施情况评估。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优化修订并印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市政工程评定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导则》)。现将《导则》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开始在施工项目招标中探索试行评定分离模式,即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从中标候选人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模式。于2021年在试行期间对评标办法、评审因素、内控机制、定标候选人数量等方面进行修订。政策试行以来,评定分离招标模式在民生工程和攻坚任务等项目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保障重大工程高质量建设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探索评定分离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实现招标人权责对等和“评优定优”目标,提升工程建设品质,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评定分离招标制度,形成《导则》。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扩大评定分离适用范围。将原规定的7个试点单位实施房建市政工程的施工项目可采用评定分离调整为在我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实际自主选择采用评定分离。
(二)调整评审因素比例。将商务分值不高于20分调整为技术及商务分值在招标文本范本中仅明确分值范围,招标人按照此分值范围自主决定具体的分值比例,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标方案。
三、政策预期效果
进一步完善评定分离制度,扩大评定分离适用范围。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实现招标人权责对等,加大招标择优力度,提升工程建设品质,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
(经办人:招标科 莫爱荷,联系电话:21668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