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东莞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东跨双联字〔2022〕3号)的要求,我站从2022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开展了检查工作,以企业自查和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企业自查情况。据统计,截至2021年7月31日在莞登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312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这次检查中,111家企业积极配合进行自查,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关表格资料;201家造价咨询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不配合检查,未按规定进行自查自评并报送报表。
(二)检查组检查情况。检查组对在莞登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312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检查,并从中抽查了24家企业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经检查组专家核查,存在质量偏差率超出±5%的造价成果文件1份,其他被抽查的造价成果文件也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本次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存在问题汇总详见附件2。
二、处理意见
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责令改正,并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予以扣分处理。
对以上被检查有突出问题的企业已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回复我站,同时对造价成果文件质量偏差率超出±5%的,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予以扣分处理。
三、工作要求
希望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通过本次检查,达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整改提高的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0号修正)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修订版)规定,强化企业管理,严格执行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标准和编制、复核、审定三级复审制度,落实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业务行为,提升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水平。
附件:1.未报送自查自评工作报表的造价咨询企业名单.xlsx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2 年11月17日
(联系人:造价站马愈翩,联系电话:0769-2315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