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督促全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深入贯彻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品质住建”的价值导向,进一步提高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水平,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在东莞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编制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三、检查方式
由市造价站成立检查组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检查工作,东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提供工程造价资深专家参与,配合检查。本次检查以企业自查和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是否符合图纸、计价依据及相关规范要求。
四、检查要求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填报“东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表”(附件1),并对照“东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考评表”(附件2)和“东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良行为自查自评表”(附件3)的具体要求,对本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已完成的每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自查自评打分,根据要求填写完成后,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归档备查。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完成自查自评打分工作后,按要求填写“东莞市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自查自评情况统计表”(附件4),连同“东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表”(附件1),于2021年9月30日前上传到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网页链接:http://zjj.dg.gov.cn/sjba/)的“成果文件专项检查——企业自主申报”目录。
此外,无相关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也要填报附件1及附件4,并且上传。
(三)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提供检查所需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经检查人员和专家重新计量、计价,形成初步检查成果文件,并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原成果文件进行对比,由双方确认后,形成检查结果及出具检查意见。
五、检查结果
对检查中发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成果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督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整改,有相关不良行为的,按照《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进行扣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东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考评表.doc
3.东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良行为自查自评表.xlsx
4.东莞市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自查自评情况统计表.xlsx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1年9月3日
(经办人:马愈翩,联系电话:2315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