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精神,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及履行《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6〕112号)和《东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行为,提高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促进造价行业整体水平提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所有在东莞市开展造价咨询业务的造价咨询单位,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编制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其中,重点检查对象为:
(1)《关于2019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中通报的不配合检查的单位;
(2)成果文件质量存在不良行为被扣分的单位;
(3)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
三、 检查方式
由市造价站成立检查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检查工作; 邀请造价资深专家参与,配合检查工作。
四、检查要求
1.各单位对检查范围时间内编制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进行自查。同时填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表”(附件1)和“造价成果文件自查评分表”(附件2),并于2020年7月15日前通过http://zjj.dg.gov.cn/sjba/登录后上传至“成果文件专项检查”目录(在此期间无相关业务发生的企业也要填报附件1、2及上传)。
2.对检查中发现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进行整改,有相关不良行为的,按照《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进行扣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公布检查结果。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0年7 月7 日
(联系人:马愈翩,联系电话:2315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