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的通知(东建价〔2018〕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推进工程造价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18〕57号)的工作任务,结合《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6〕112号)的工作要求和《东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自律公约》的执行情况,市住建局开展了2019年上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自查报告报送工作。
市住建局于2019年7月2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自查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自查报告的工作。《通知》对报送对象、报送内容、报送时间、填写要求、真实性等问题分别作了具体的要求。
并于2019年8月9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自查报告报送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了截至2019年8月5日在东莞建设网2019年7月1日前建立信用档案且未注销的140家造价咨询企业中,有71家提交了自查报告或情况说明,69未提交自查报告,并对未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开。
现我站就已提交自查报告资料的71家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审核)的造价成果文件情况统计给予公布(详见附件)。71家企业中,有51家企业2019年上半年有开展造价业务,20家企业2019年上半年未开展造价相关业务。51家企业2019年共计编制(审核)造价成果文件项目995个,其中概算编制(审核)项目14个,占1.41%;预算编制(审核)项目800个,占80.4%,结算编制(审核)项目99个,占9.95%,财审或司法鉴定项目82个,占8.24%。
附件:已提交自查报告资料企业编制(审核)的造价成果文.xlsx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9年8月26日